项目概况
卢氏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SGZ[2024]073-ZC050-1 | 卢氏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650000 | 650000 |
5.2、项目名称:卢氏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5.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33、LSGZ[2024]073-ZC050
5.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5、采购内容:宫腔镜检查镜、宫腔电切镜(进口)、摄像系统及相关操作器械一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5.6、供货地点:卢氏县妇幼保健院
5.7、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8、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5.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10、预算资金:¥650000.00元
5.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5.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为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投标的应根据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分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应当具有医疗器械注册登记或备案的产品(国家规定免证的除外);若供应商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须出具所投产品所属厂家或其指定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3、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3.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内容,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开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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