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偃政采公开-2024-37 | 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二标段项目 | 3246300.21 | 3246300.21 | 是 | 3246300.21 |
2、项目代码:2308-410381-04-01-824535
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081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37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6、项目概况:为建设美丽宜居商城,提高辖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完善邻里中心各项功能。拟对新寨社区邻里中心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工程量有党建文化墙、广场石材铺装、门球场、羽毛球乒乓球场地、围墙及路面翻新等。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8、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246300.21元。
9、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45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1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投标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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