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对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楼招租工程进行公开招租,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特告知如下:

一、招租单位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项目名称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楼招租工程

三、项目概况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张宅自然村新建办公楼招租工程,地址为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招租内容:1-2楼建筑面积140㎡,3-8楼建筑面积180㎡,竞价方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四、经营要求: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有毒、有害、重污染等危害健康和损害环境的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租赁税费由乙方支付。

、报名条件(竞价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应资金实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1.企业须提交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自然人须提交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及复印件。3.公司或个人名下不少于人民币100万的存款证明材料。

租赁期限及费用:10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租金起始价为人民币16万元/年,竞价人的竞价报价低于租金起始报价的作无效处理租赁期限及费用要求本项目五年为一期,共两期。项目合同五年一签。第一期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在招租单位或代理机构通知承租人可以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二期的租赁费在第一期的基础上递增5%,须在签订第二期租赁合同前一次性付清递增后的五年租赁费。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租方足额支付租赁费及履约保证金并与招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承租人放弃本项目的成交资格,招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每一的租赁费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须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按时缴纳的,按违约处理,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承租人赔偿租人在承租人腾出租赁房屋前,按当年租金折算每日租金收取相应租金(时间精确到日)及相应滞纳金相应的经济损失若遇特殊情况,可经村两委协商处理

注:①招租单位只提供租赁场所,该租赁场所属于村集体财产,无其他相关证件,承租人若需用到其他相关证件的,应在和招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后自行办理所须证件及相关工作。

②中标后招租方给中标方2个月的装修时间,不计租金,装修方案需要经过招租人同意才可施工

相关情况已先行告知各竞价人,竞价人若参与本项目则视为对上述要求无异议,竞价人在成交后不能以此为由,作为不合理、不公平条约的依据。

、报名单位于20240513日至20240517止(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谷商务楼:金磐路656弄36号)购买竞价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也可以发邮箱的形式进行报名,邮箱发送成功后请主动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予以确认,邮箱号:869197510@qq.com,并备注单位名称或姓名+电话+项目名称。

八、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递交时间:

1、投标人应于2024年0523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开金东区鞋塘办事处4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地点:金东区鞋塘办事处4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24年052314时00分

十一、招租方式:本次竞价采用报价从高到低顺序排序(如竞价人报价低于起始报价的,该竞价报价无效),在超过竞价底价的有效报价中,按竞价报价从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报价最高排名第一。若存在并列的最高报价,且其中有原先的经营单位,则优先考虑原先的经营单位为本项目成交候选人,若无原先的经营单位则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成交候选人顺序。竞价报价如低于上述规定的每年租金最低报价,该竞价报价作无效,竞价截止时间止参加竞价的竞价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租程序终止。若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招租人有权全额没收其竞价保证金,并由第二名顶替,若前两名均放弃竞价的,则本项目流标,进入重新招租程序

十二、业务咨询:

招租单位:金华市金东区鞋塘办事处长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19976839

代理机构: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29007375 

地址:中谷商务楼金磐路656弄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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