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商城街道办事处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1 | 偃师区商城街道(新寨)邻里中心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 | 3627566.36 | 3627566.36 | 是 | 3627566.36 |
2、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人行道改造提升,文化长廊新建等工程。
3、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4、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2024-19
5、招标编号:偃建招(2024)12号
6、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4)0050号
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工期:2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3627566.36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6、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须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监管部门:偃师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刘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70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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