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拟委托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和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项目,以资质较优、报价最低原则综合评价选择委托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二、项目名称: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和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项目。
三、项目编号:xzspk2024001
四、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0.7万元: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资金最高限价7.5万元,单份审核费用不超过1000元,按年度审核实际数量支付;武义县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最高限价为3.2万元,共40份,单份复核费用不超过800元。
五、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1)、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规范性审核,形成书面意见。
(2)、武义县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对2023年度40份环境影响报告开展复核,形成书面意见。
2、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一年。
3、支付方式
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费用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基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数量按季支付,不超过7.5万元。
武义县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费用结算:待完成抽查复核任务后,根据环评质量抽查复核费用发生的实际金额,一次性全部付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要求。
(二)报价单位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三)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四)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委托方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委托方处开展工作。
(五)报价单位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
七、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二)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
(四)评估单位资质证明;
(五)项目项目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以上文件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袋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5月20日9:00前将报价及相关材料送交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张盈颖,联系电话:1575797300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人:张盈颖
联系电话:15757973001
地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
2、监督机构名称:局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7643489
地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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