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拟委托技术评估单位开展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和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项目,以资质较优、报价最低原则综合评价选择委托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项目名称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和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核项目。

、项目编号:xzspk2024001

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0.7万元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资金最高限价7.5万元,审核费用不超过1000元,按年度审核实际数量支付;武义县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最高限价为3.2万元,共40份,单份复核费用不超过800元

、采购内容

1、服务内容

1)、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规范性审核,形成书面意见。

2)、武义县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对2023年度40份环境影响报告开展复核,形成书面意见。

2、服务期限

自中标之日起一年

3、支付方式

武义县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估项目费用结算:以中标单价为基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数量按季支付,不超过7.5万元。

武义县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费用结算:待完成抽查复核任务后,根据环评质量抽查复核费用发生的实际金额,一次性全部付清。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要求。

(二)报价单位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三)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四)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委托方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委托方处开展工作。

(五)报价单位无重大违法惩戒记录。

、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二)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营业执照;

(四)评估单位资质证明

(五)项目项目报价函(格式见附件)。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以上文件须要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袋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单位应于2024年5209:00前将报价及相关材料送交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二楼会议室联系人:张盈颖,联系电话:1575797300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联系人:张盈颖

联系电话:15757973001

地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

2、监督机构名称:局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9-87643489

地址: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芳草路2号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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