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义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义马市老旧小区改造东园小区改造通讯提升项目-千符路西侧、东园小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YMGZ[2024]057-ZC036-1 | 义马市老旧小区改造东园小区改造通讯提升项目-千符路西侧、东园小区一标段 | 416754.35 | 416754.35 | 是 | 416754.35 |
2 | YMGZ[2024]057-ZC036-2 | 义马市老旧小区改造东园小区改造通讯提升项目-千符路西侧、东园小区二标段 | 420802.35 | 420802.35 | 是 | 420802.35 |
(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义马市老旧小区改造东园小区改造通讯提升项目-千符路西侧、东园小区,主要工程内容有:东园小区南、北两区及千符路与千秋路交叉口南侧的通讯线路进行改造提升,涉及道路拆除与恢复,管、线及桥架敷设,管道包封、新增人手孔井等。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义马市老旧小区通信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千符路西侧、东园小区(土建部分),招标控制价416754.35元;
第二标段:义马市老旧小区通信系统改造提升项目—千符路西侧、东园小区(通信线缆部分),招标控制价420802.35元。
(3)资金来源:专项债券,已落实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标段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质 保 期:按国家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行师证书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供应商出具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5)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按顺序中一个标段。
温馨提醒: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避免无资格投标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的信息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信息真实有效,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磋商保证金: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磋商保证金不再收取,应出具承诺函。
3、其他事项:
(1)磋商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供应商递交的磋商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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