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财招标采购-2024-89 | 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市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2820000 | 2820000 | 是 | 282000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820000 |
5.2质保期:质保一年,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以上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等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郑州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不见面开标操作说明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政府采购专区中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5.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货物招标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用。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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