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中心医院关于采购医疗设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丹东市中心医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如下,欢迎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要求 | 备注 |
眼科影像管理系统 | 1 | 170 | 详情见附件 | |
宫腔镜手术系统 | 1 | 290 | 详情见附件 | |
腹腔镜手术系统 | 1 | 400 | 详情见附件 |
二、项目说明
1.本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采购需求有意见的,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 丹东市中心医院 反馈。
2.丹东市中心医院 收到对采购需求的意见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论证。论证后认为意见成立的,应当依法进行修正;论证后认为意见不成立的,应当将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意见的社会公众。
3.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丹东市中心医院 咨询。
4.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单位:丹东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何平
联系电话: 0415-2590190
丹东市中心医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