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关于启动全区国有企业改革、资产整合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国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焦作市长恩路建业森林半岛5号楼门面房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关于启动全区国有企业改革、资产整合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3.8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磋商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
3.9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响应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3.1-3.6条相应的资格条件;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共同满足3.7条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响应标文件其余签名、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备注:第3.8、3.9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