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年5月28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民大道财富广场1号楼701),外地可扫描件发送邮箱至42863490@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3、意见接收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皂李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4、联系人:袁晓飞/刘先生

      5、联系电话:15257538380/ 0575-89295830

绍兴市上虞皂李湖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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