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硬件集成实施服务的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5302901209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志伟  6230402 

 报价起止时间:2024-05-30 13:02  -  2024-06-04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数据迁移:原科技法庭后台数据迁移至本次所投的智慧科技法庭平台中,不另行支付费用,需提供原产品厂商数据迁移兼容性证明。;适配要求:原法庭语音识别设备需接入此次所投智慧科技法庭中;售后服务:售后质保不得低于三年,提供厂家授权;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634000.00 -
 
 买家留言:参数详情,请查看采购需求,需查看现场实施环境请提前联系。 

 附件: 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采购清单.docx
 

 响应附件要求:1.竞价响应函; 2.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传经营范围含竞价项目的营业执照; 3.信誉良好,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信用报告、无违法犯罪证明; 4. 拥有履约能力,上传真实有效的近1年财务报表; 5.缴纳税收情况。 供应商参加此次竞价,即视为完全了解、明白并同意上述要求,以上材科必须上传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上传资料不符要求视为无效报价。竞价完成后,采购方将实地查验供货商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经营情况,一旦发现虚假响应。即使确认成交也将被取消供货资格,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责任并移交监管部门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区 昆仑路街道 迎宾路5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商务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在参与报价前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采购法及政采云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提请采购中心/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信息、禁止报价、列入黑名单、进入失信惩戒名单等。 2、为保证售后服务和运维质量,要求投标公司注册地为克拉玛依本地公司,具有丰富的运维服务团队。 3、竞标方有任何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采购单位沟通,来现场勘察,凡不符合采购单位需求的响应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得参与本项目的下一轮报价,若投标单位执意扰乱竞标秩序,采购单位有权向政采云/采购中心申请对投标单位的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禁止报价、列入黑名单等。 4、投标单位一旦竞标即视为响应以上商务、参数、技术等要求,对不能满足商务及技术要求的虚假响应,采购单位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并根据在线询价违约处理,按规定提请政采云对投标单位予以处罚。 5、竞标商对采购单位要求的规格、参数以及送货需求须无条件满足。 6、投标供应商仔细看清参数要求,不明白的地方及时与甲方联系,必须实质性能够满足产品的参数要求。 二、项目需求 1、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2、项目要求: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能正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拆除原有线路及设备、上门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必要辅件辅材等所有费用,采购方不再额外付任何费用。 3、项目交货期及延期:项目中标后,10个工作日交付货物,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供货交付使用时间,若拖延供货交付时间,甲方有权作废合同。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使用。如逾期交付,5天之内则每日按合同总额5%的标准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超过七天按中标金额10%扣除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并承担所有后果。 4、交货地点:克拉玛依区迎宾路58号 5、报价时标明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要附上参数详情、报价明细文件及项目要求的一系列相关内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