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P2024043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瓯江口实验学校桌椅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6月11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 2024年6月18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
2 | 采购文件P40 | a、以上样品数量各1个。 b、中标人的实物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供货验收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予 以退还,且费用自理。 c、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有权对投标样品进行质疑,并进行各种检测性、破坏性测试以证明所 用材料与招标文件的符合性。 d、样品递交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实物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内送达到实物样品递交地点,否则视为未递交实物样品,评分时实物样品分为零分。 实物样品递交时间:开标当日7:30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因交易中心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实物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装搭完毕,请投标自行考虑该风险); 实物样品递交地点:温州市民中心A座东侧一楼“样品间” | 实物样品在中标后提供,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7天内根据样品清单要求提供样品,由校方选同意后方可投产。如中标单位未能按时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未符合校方要求,扣除合同额2%,每延长一天扣10000元费用。 |
3 | 采购文件P21“十三、违约责任” | / | 增加“5、乙方中标单位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天内根据样品清单要求提供样品,经校方同意后方可投产。如中标单位未能按时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未符合校方要求,扣除合同额2%,每延长一天扣10000元费用。” |
4 | 采购文件P41“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 详见原采购文件 | 详见附近“修改后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
5 | 采购文件P13“资格审查内容” | / | 增加“8、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具体详见修改上传的采购文件 |
6 | 采购文件P24“第四部分 附 件” | / | 增加“附件九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具体详见附件 |
7 | 采购文件P9“(1)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 / | 增加“8、投标单位履约及廉洁纪律承诺书” |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东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灵昆街道灵蓉街66号3号楼
联系方式:0577-55876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2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15058749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505874979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