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土地储备出让中心委托,就2024年温州市区做地前期开发论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XC-X-SJ2024050901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2024年温州市区做地前期开发论证项目

1

30

具体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获取。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止。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62814:30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楼413室

八、开标时间202462814: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楼413室

、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联系方式

人:温州市土地储备出让中心

人: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355841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文会路19号文昌数字产业园4楼413室

联系人 洪女士联系电话:18100155311/0577-88875876

传真:0577-88875877

温州市土地储备出让中心

浙江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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