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摄像机改造及补点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7119513516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 1869992105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11 22:08 - 2024-07-16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某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数码摄像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数码摄像机; 附件:见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请严格按照附件清单内容报价。;
次要参数要求:1件
11971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询价表.xlsx
响应附件要求:严格按照商务要求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阿克苏市 纺织工业城 阿克苏市纺织大道6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施工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施工人员需出示所在公司提供的工作证明,施工人员需具高空作业证、电工证、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上述证件禁止入场)
报价要求
对所有商品进行报价,不接受某一设备单独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一个报价单含所有设备型号/单价/总价,加盖公章上传扫描图片或pdf,并附带营业执照扫描件
其他
如存在不按参数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采购人将按照《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举报至政采云平台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售后服务
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
合同
以线下合同为准
供应商要求
为确保服务质量,供应商需在阿克苏市本地有实体服务场所,并上传相关证明。 有意向的投标商需对我单位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投标商时需上传现场勘察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其他要求
包含送货费、运费、搬运费、项目内所需的全部辅材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送货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送货单、发票(含盖章)、收据、送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