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伽师县研究院实验室及办公场所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7162646725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塞米产业园 1809957257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7-16 14:13 - 2024-07-19 20:00
采购单位:伽师县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装修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描述:建筑与装饰、电气设备安装及排水;装修工程:建筑与装饰、电气设备安装及排水;采购需求:建筑与装饰、电气设备安装及排水;
次要参数要求:1批
577332.49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上传营业执照,盖章报价单及相关资质、现场勘察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伽师县 巴仁镇 伽师县农业农村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该内容、提供相关的装饰工程建筑资质,提供近一年内类似业绩合同,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报价要求
供应商需到我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测量,并上传勘察图片,营业执照,盖章报价单及相关资质,上传针对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未提供者视为无效报价。
商务条款
对于向我单位提供伪劣仿冒产品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参与竞价且中标后又不能履行供货职责的供应商,我单位有权直接作出差评,且有权将该供应商列为黑名单,不再接受后续供货与所有合作。并向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一年财务报表);(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的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程质量
供应商具有专人对接所有事宜,有任何问题需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我方单位处理问题,安排技术人员对接进行指导工作。需在中标后立即与我单位联系,若不及时联系自动放弃中标,不接受无货投标行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
项目内容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报价时请按设计图纸提供初步方案及报价单,否则竟价无效。
售后服务
供应商能在项目所在地区提供专业、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7天X24小时,1小时内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