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Q-2024-CG1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液态醋酸(浓度50%)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4.1产品质量检验采用日常抽检及季度抽检的形式。 | 季度抽检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季度抽检样品送检为每季度一次。 | 季度抽检样品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季度抽检样品送检为每季度一次。(季度抽检除检测技术规范要求以外,同时采用气相色谱法检测乙酸根含量,考虑到气相色谱法误差,乙酸根含量≥40%的视为合格产品。) |
2 | 第三章,4.2检测结果运用, | (3)成分未检测或检测符合99.8%冰乙酸稀释后产品品质的,但乙酸含量未达到要求的,49%≤乙酸质量分数<50%的,扣除该批次货款10%不予结算;48%≤乙酸质量分数<49%的,扣除该批次货款30%不予结算;47%≤乙酸质量分数<48%的,扣除该批次货款50%不予结算;乙酸质量分数<47%的,扣除该批次全部货款不予结算。 | (3)成分未检测或检测符合99.8%冰乙酸稀释后产品品质的,但乙酸含量未达到要求的,采用酸度法检测结果49%≤乙酸质量分数<50%的,扣除该批次货款10%不予结算;48%≤乙酸质量分数<49%的,扣除该批次货款30%不予结算;47%≤乙酸质量分数<48%的,扣除该批次货款50%不予结算;乙酸质量分数<47%的,扣除该批次全部货款不予结算。(采用气相色谱法检测乙酸根浓度的,检测结果乙酸根含量<40%的,视为不合格,扣除该批次全部货款不予结算。) |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3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义乌市西江路101号
联系方式:0579-85319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义乌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6
联系方式:0579-89906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彬彬
电 话:0579-89906887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