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融媒体中心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1件的竞价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8145316996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娟 1529267958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14 19:28 - 2024-08-19 20:00
采购单位:和田地区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经营许可证、视频拍摄制作资质许可证等。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宣传品制作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宣传品制作服务; 制作时效:3-7天;增值服务:根据客户需求;产品材质:按客户需求;计价方式:时长;技术人员等级:高级;服务时长:7-15天;采购需求:栏目视频制作;
次要参数要求:1项
22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投标人要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需要提供承诺函和设备、人员清单;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需要提供承诺函;甲方开具现场勘察确认函;经营许可证、视频拍摄制作资质许可证等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和田市英明路4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视频制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要提供承诺函和设备、人员清单)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要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需要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二)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四)参与竞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六)投标单位须在本地设置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的证明,并提供承诺在甲方有工作需求时,能做到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需驻场工作。 (七)若中标,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1个小时内到场参与签订合同及项目资料对接,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八)因项目情况特殊、技术参数复杂、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之前到甲方单位进行现场确认技术参数和有关项目情况后再进行报价,若不进行现场确认技术参数按无效投标处理。(甲方开具现场勘察确认函) 以上资料全部盖公司鲜章、然后再上传、以上所有资料需要完全符合招标人要求、若任一项不符合、或者缺资料一律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要保证上传的所有资料和承诺函是合法有效的、真实的、若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给监管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