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拜城县黑英山乡分院锅炉管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8210054352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丁兆平 15026271955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21 16:49 - 2024-08-26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黑英山乡中心卫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描述: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1次
2320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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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 清单-拜城县黑英山乡卫生院锅炉管道改造项目.zip
拜城县黑英山乡分院锅炉管道改造项目采购需求.doc
响应附件要求:1.企业、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经营性证件,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承包、工程施工等,且注册地址在拜城县;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根据工程量清单上传报价清单,4.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等),5.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6.提供近一年经事务所审计合格的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财务报表;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8.提供已完成类似该项目业绩2家以上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9.以上上传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且按照一个pdf格式上传,一项未上传或者未按格式上传视为不符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黑英山乡卫生院
送货备注: 本项目成交公示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签订合同,30个日历日内完工,超过时限视为违约。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在处罚整改期限内的单位不能参加此次报价; 3、供货商签订合同后需30分钟响应,5天内备货完毕,1个月内完成改造; 4、投标方供货产品需有质量保证,提供的材料是全新的、未经使用过的,否则由投标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投标方提供的劣质产品、是组装拼凑产品,由投标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投标方须对投标的所有货物进行售后服务,如不响应、不准时、不到位的,所造成的损失及费用一切由投标方承担。所有产品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6、投标方交付的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合同规定的,由投标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安装相关费用包含在项目报价内。 7、投标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自行承担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责任,与采购方无关。 8、投标方在运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由投标方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9、投标人如盲目报价,中标后无法满足我单位要求,无法按时完成,视为扰乱我单位工作秩序和政采云公平采购环境,我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将恶意竞标供应商上报拜城县财政局处理。 10、该项目不允许外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11、具有稳定的本项目所需要的技术团队力量。12.本项目报价不以最低价中标,报价参考控制价合理为主。13.本项目质保期2年,两年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需免费维修更换。14.本次采购为卫生院供暖施工,供暖设施不能长时间停暖,因此供应商需满足,接到卫生院故障电话后30分钟内准备好材料设备,2个小时到场,4小时内完成抢修工作,投标供应商需在拜城县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和抢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