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消防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093367343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恺  1509912939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10 17:44  -  2024-09-13 17:44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须具备由住建部或住建厅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安全资质证书处于换证阶段,则需提供旧版资质以及省级或国家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换证受理证明)。
 

 供应商基本要求:一、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作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为乌鲁木齐市本地企业。 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尚在网站公示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3.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办公用房消防改造项目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办公用房消防改造项目:办公用房消防改造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九层办公用房消防改造,包括:更换烟感、手动报警、消防报警、广播、层显等消防设备改造。;采购需求:办公用房消防改造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九层办公用房消防改造,包括:更换烟感、手动报警、消防报警、广播、层显等消防设备改造。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158134.47 -
 
 买家留言:- 

 附件: 12、13、14、15、22、23、24、25、26层自动报警平面图.pdf
自治区住建厅广场联合办公大厦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消防)-工程量清单.PDF
自治区住建厅广场联合办公大厦办公楼维修改造项目(消防).GBQ6
清单编制说明240909.doc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1份,该电子文档须包含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并逐页加盖公章。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如对线上资料有疑议,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资料原件送至采购人处审查。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 解放北路街道 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一、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须配备1名项目总负责人对本项目进行总体协调和管理,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社保证明(由社保局开具的2024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采购订单下达日期为准)至公告发布30日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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