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638国道老路(距离温州寮大桥景宁侧1.7公里),起点与638国道景宁青田县界与九龙段改建工程顺接,起点桩号K0+000。项目起点处设置大都隧道穿过斜坡沟谷地带,之后跨过老路,后设大都大桥跨越千峡湖库区大都坑,之后路线向西布线,设置渤海1号、2号隧道穿越鲍山头,至梅坑村附近出洞,在梅坑村北面设梅坑大桥千峡湖库湾,之后路线继续沿老路布线,设渤海坑2号桥、小粗口2号桥、湖边隧道等构造物,相继设置高畔垟大桥、石门楼大桥跨千峡湖库湾,于K17+000处完全利用古传隧道,再沿老路布线直至项目终点,路线终点与汇田大桥平交,终点桩号K23+150,路线全长23.150公里,其中完全利用古传隧道约1.1公里,实施里程约22.05公里。全线设桥梁约4208米/26座(特大桥362米/1座,大桥2843米/14座,中桥1003米/11座),涵洞34道,新建隧道约4908米/4座(其中长隧道3830米/2座,中、短隧道1078米/2座),平面交叉8处,公路养护站1处,隧道管理站1处。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额约122740万元,建安费约98390万元,本项目合同价620009066元。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县政府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首席承保人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次招标内容

保险服务标段:638国道景宁九龙至红星段改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首席保险人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物质损失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以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周转性材料等的直接损失。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保障范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险部分保障范围是从业人员保障、救援费用保障、鉴定费用保障、法律费用保障。本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金额分别为581063930元。

保险期限:自保单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本保单遗留索赔事件处理完成为止。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包含直辖市级别分支机构,下同)或经其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投标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制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授权书的复制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的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提供《保险许可证》的复制件】。

3、投标人自20197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以首席承保人身份或独家承担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2亿元及以上(或保险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服务。【①须提供能体现投标人与项目关系的保险合同或保险单复印件,共保体业绩需体现保险人身份。②认可总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分支机构的承保服务业绩。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公路、市政道路、水运、铁路、轨道交通、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至少担任过一项保险(投保)金额为 2亿元及以上(或保险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协议书或项目执行授权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中未出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任职、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7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913日至2024918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9号400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持下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单位介绍信(自拟);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也可以邮件方式报名获取,请将报名要求提交的文件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451354897@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接受的邮箱,报名资料于当日17:00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日历天收到,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3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向招标代理提出,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售价200(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报名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

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邮件方式提交(1451354897@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4919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920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924 1000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0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十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92410:00时;地点: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号会议室)。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人:景宁畲族自治县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址: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田路15

编:323500

话:0578-5088711

人:任

招标代理:浙江华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上城区劳动路6-2号吴山名楼4008

编:310002

人:先生

话:0571-87313105

电子邮箱:14513548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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