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镜湖新区1号综合能源站工程结算审核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绍兴镜湖新区1号综合能源站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2、招标估算价:约6.6万。(指结算审核基本费,具体以实际送审金额为准。)

3、招标范围:绍兴镜湖新区1号综合能源站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具体以业主委托为准)。工程造价约8100万元(其中安装工程约5100万元,甲供材料、设备约3000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资金来源:自筹。

7、工程类别:造价咨询。

8、服务时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②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③企业在近二年内(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个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业绩。注:时间和造价以结算审核定案报告为准。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Q邮箱等内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企业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⑥业绩的造价咨询合同及结算审核定案报告;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以上资料均需每页加盖公章,以PDF扫描件形式发至邮箱573110152@qq.com。未及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予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如出现同一家投标单位重复报名的,以提交资料的时间领先者为准。

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工本费:0 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 0913日至2024年09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 14:00至17:00)(公休日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4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洋江西路1224号)三楼会议室。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3、招标联系人:查震源,联系电话:0575-88262192

招标代理联系人:郦栋斌 ,联系电话:15958545311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人:绍兴市公用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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