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民丰县丰祥村村容村貌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181374243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买买提江·艾尼瓦尔  1899943976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24 10:30  -  2024-09-24 11:16 

 采购单位:民丰县叶亦克乡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道路灯具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道路灯具;

次要参数要求:路灯:风能、太阳能二合一路灯;
100根 450000.00 无品牌
 
 买家留言:- 

 附件: 路灯参数要求.pdf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民丰县 叶亦克乡 民丰县丰祥村 

 送货备注: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需供货完成,15日内电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确保正常运行。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必须上传:1.响应“附件“"中所要求的相关参数并提供证明材料。2.报价前清仔细阅读附件设备参数并与采购人联系,进行现场查勘,由采购单位出具踏勘证明后方可报价。3.报价时请上传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及两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附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采购单位盖章的踏勘证明原件。4.中标后需提供工程师上门安装,并对采购单位使用人员进行培训。5.供应商应在疆内有售后服务人员,如出现问题24小时内响应,远程或上门维修。6.此次采购的设备已明确了型号、配置要求,参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产品型号进行供货,不得变更产品型号,参数,如有不符合,我单位将现场退货,并向采购办进行投诉,切实维护我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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