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镇兰帕村制作宣传片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923323009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瑞 1519318768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23 20:15 - 2024-09-26 20:00
采购单位:民丰县尼雅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五好创建标准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表格、文头及其他类印刷服务; 描述:户外写真;五好:户外写真;采购需求:工作需要;
次要参数要求:6个
1860.00
-
印刷服务六大文明习惯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表格、文头及其他类印刷服务; 描述:高清户外写真;印刷:高清户外写真;采购需求:工作需要;
次要参数要求:3个
1140.00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民丰县 尼雅镇 尼雅镇 博斯坦路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要求
1、交货地址:民丰县。2、为了避免低价低质恶性竞争,请实事求是的报价,如有违反市场价格规律超低价恶意谋取中标后,又不能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合格产品者,一律按无效标处理。3、任何以没有看清楚竟价文件或将不符合询价要求的产品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视为恶意报价,并上报监管部门严肃处理。 4、付款方式以最终合同签订为准。 5、货物供应商在安装设备完成后,如出现设备故障,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如无法满足此项要求,请勿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6、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是正品设备质保期按厂家规定。7、因疫情防控,安装人员工作时间需配合业主方要求执行。8、本项目为方便货物调换和售后仅限民丰县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