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CJZC-2024-008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口市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434800.00
最高限价: 4122000.00
采购需求: 对张家口市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尚未开展过采样调查工作的32个地块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状况开展重点监测,主要位于宣化区和赤城县。#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完成全部服务事项, 提交相关报告、图件、数据表(册)、影像资料等,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最终备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7日至 2024年10月09日, 9:00-12:00-12: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解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0月17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自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采购代理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采购的标的物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100%;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六)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七)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投标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502&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八)推广信用融资(政采贷)业务,政府采购(中标)成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和(中标)成交通知书申请融资贷款业务。 (九)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 高女士 0313-408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河北诚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文街2号清园商住小区
联系方式: 贺加贝 0313-588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贺加贝
电 话: 0313-588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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