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JC-24-09-0127 

二、 招标项目名称:   舟山机场电瓶车充电车棚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舟山机场电瓶车充电车棚项目,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安装等。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 45日历天内; 

四、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8月1日(3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须提供相应任职文件;
⑤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且无在建;
②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9 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0日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工本费支付方式:汇款至以下指定帐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报价人单位名称): 户名: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普陀农村商业银行东港支行 账号: 201000245181583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下称“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内将工本费支付凭证上传至“投标管家”,经审核通过后可在“投标管家”中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10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荣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童浩力 

联系电话: 0580-6203355 

传真:  / 

地址: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临长路26号9楼905 

2、采购人名称: 舟山普陀山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0580-6260538  

传真: / 

地址: 舟山市普陀区银雁路1467号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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