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达坂城某单位关于采购拍摄相关设备及配件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0104199241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政治处 19999525325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12 16:11 - 2024-10-16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达坂城某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摄像机配件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摄像机配件; 拍摄相关设备及配件:按照附件提供参数提供设备及配件;采购人需求描述:所有拍摄相关设备及配件的采买必须按照附件中清单内参数提供;
次要参数要求:1件
198756.00
-
买家留言:项目内所有拍摄相关设备及配件的采买必须按照附件中清单内参数提供
附件: 2024年达坂城某单位拍摄相关设备及配件清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所有拍摄相关设备及配件的采买必须按照附件中清单内参数提供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10:00至18: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达坂城区 达坂城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达坂城区 达坂城区高昌路27号
送货备注: 安装人员必须提前联系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1
1.供应商报价包含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满足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制作切割、税费、安装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如配送物品存在数量、规格等方面问题,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予以解决。
商务要求2
1、要求送货上门搬运到指定地点。 2、本项目只接受上述满足产品的参数性能的商品,招标所有参数作为实质性条款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报价,禁止不符合参数要求的供应商恶意低价报价,如造成采购单位工期或规定使用时间延迟,影响工作进度的将上报上级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列入黑名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以上商务条款供应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报价无效。 4、采购人有权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逐一验证核对产品型号及参数,如发现某件商品参数未能满足招标参数要求,即为虚假应标,废除报价资格,并报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