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的委托,就监室智能终端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X-ZC-[2024]1378

项目名称监室智能终端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7.3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34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监室智能终端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含智能终端终端预埋底盒智能集成电源网线电源线24口交换机、光模块、光跳线等设备。实现在线购物、公开预约、物品签收、信息发布、实时对讲、个人医疗、值班点名、视频教育等功能

履行时间(期限):订合同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1)时间:20241018日至20241023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方式:上述地址现场领取或邮件获取776789978@qq.com,售价(元):0元。

4)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

5)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授权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410241000分,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202410241000,地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评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

1)采购人联系方式:

称:杭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址: 杭州市余杭区运溪路36号

真: /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285031

质疑联系人:冯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285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文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88835575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彩云路105号锦盛大楼3楼

质疑接收人:孙杏花;联系电话:0571-87032325

附件信息: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