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精河县托托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0217183790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苏兵  13201288047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1 19:31  -  2024-10-24 20:00 

 采购单位: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基本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的所有附件来响应报价,若不上传或上传的响应附件缺失,则按废标处理。1.提供契合实际的货物品牌型号,货物运输,售后等契合实际的方案;2.自成交结果发布公示结束之日当天与采购人联系3.中标单位把投标资料装订成册交给甲方,4.以上要求必须满足,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土石方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土石方工程; 彩砖铺装:100%符合;绿化:100%符合;采购需求:请认真阅读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1406000.00 -
 
 买家留言:请认真查看采购需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附件: 项目清单.zip

 

 响应附件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盖章并上传),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相关资质,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私章无效。(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请务必按照响应附件采购清单,提供契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必须提供网站截图并上传,网站截图日期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6)供应商须考虑自己的综合实力以及人员配备等具体情况,保证对工期做一个合理的规划,在工期4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未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请勿报价。(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8)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及提供中小企业相关证明(营业收入、人员等依据);(9)供应商需提供广联达版本报价清单、报价费需包含运费、税费及安装等相关费用 ,具体参数依照采购附件;(10))供应商须在当地拥有健全的办公场所及售后人员证明(含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托托乡 精河县托托镇艾比湖路2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请认真阅读要求,否则按废标处理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报价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盖章并上传),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相关资质,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私章无效。(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请务必按照响应附件采购清单,提供契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报价(必须提供网站截图并上传,网站截图日期在公告发布时间之后);(6)供应商须考虑自己的综合实力以及人员配备等具体情况,保证对工期做一个合理的规划,在工期40天内将工程建设完毕,未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请勿报价。(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函。(8)提供中小企业承诺书,及提供中小企业相关证明(营业收入、人员等依据);(9)供应商需提供广联达版本报价清单、报价费需包含运费、税费及安装等相关费用 ,具体参数依照采购附件;(10))供应商须在当地拥有健全的办公场所及售后人员证明(含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