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拟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一、公示采购内容

设备名称及数量:1. 支气管镜摄像系统(1 台/套);

                                    2. 多功能婴儿培养箱(2台)。

二、申请原因、理由及相关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健康服务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儿科建设,经专家论证,目前国内同类产品无法满足医院临床疾病治疗要求,因此在儿科辽宁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采购的设备中配备进口医疗设备。

以上公示采购项目均已通过行业专家论证及行业主管部门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通过。政府采购进口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主管部门意见及论证专家情况详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朝阳市第二医院(朝阳市妇婴医院)

电    话:0421-292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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