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编号:6202411146432826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麻永飞 1809771800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14 13:09 - 2024-11-19 20:00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描述:汽车维修;服务人数:2-3人;服务区域:新疆塔城市;服务人员等级:技师;采购人需求描述:1、机动车经营备案-业务类别:二类及以上;2、维修人员职业资格等级为技师;3、保证所有材料均为原厂正品,油品有质量保证;4、所有更换配件质保一年;5、可24小时救援,有停车位,市区免费救援;6、有维修档案可查;7、采购内容:座包套39座、全包围脚垫3套(五座车)、全包围脚垫3套(七座车);
次要参数要求:1次
18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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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杜别克街道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需求
1、本地必须要有售后服务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3小时内必须到场及时解决。 2、中标当天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必须二日内完成维修,不能按时完成的供货商谨慎报价。 3、参数符合甲方要求。安装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质保期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4、供应商存在不按参数要求报价、如盲目报价,低价低质恶性竞争、中标后无法满足我单位要求,无法按时完成交货,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将根据《在线询价、反向竞价违约处报价要求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商品性能及功能如不能达到采购要求的,视为虚假响应采购要求,将列入虚假响应采购要求,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