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话务电话机、安装采购 

 项目编号:6202411200300774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振兴  18703065400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0 17:47  -  2024-11-25 20:00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某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执法记录仪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执法记录仪; 采购人需求描述:1、执法记录仪20台 2.采集工作站4台 3.话务电话机20台;

次要参数要求:警隼:警隼;
1批 16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采购需求.xls
 

 响应附件要求:1.现场勘验证明
2.物品质保证明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乌苏市 新市区街道 乌苏市珠江路167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话务电话机、安装采购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交付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2、投标人在报价前联系采购人,到采购方现场进行勘验,沟通安装施工计划,符合采购方要求的,采购方会提供现场勘验证明等。 3.质保期从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免费质保期不少于壹年,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更换、平台对接服务等。 4、中标供应商质保期内提供7x24小时响应,在收到故障通知后即时响应,在协定的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供免费更换服务。 5、中标方到现场服务的需遵守采购方各项管理要求。 6、需现场勘察,并上传买方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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