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采购服装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1269015353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亮  1809933699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1-26 21:29  -  2024-11-29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户外服装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户外服装;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轻量化棉服:以采购需求及询价参数为准;
1批 50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xls
询价模板 .xls
采购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1.投标人基本情况。
2.报价单(根据询价模板要求填写)。
3.供货/施工方案:包括工期,人员组织,配送方案等。
4.售后、质保承诺函。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必须按照响应要求进行编写,加盖公章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格式上传至政采云报价指定位置。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城县胜利路3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最低报价不是唯一成交原则,各投标人参与在线投标报价后,由政采云系统根据报价推荐出潜在中标人。由采购单位对各潜在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样品进行逐一审查评价,并根据整体评价结果推选出最终中标人。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须在采购人竞价结果确认前3个历日天内携带满足参数要求的样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报告日期应在本项目挂网公告日期之前)至采购单位确认,若所供样品与采购人规格参数不一致或不合格的视为虚假应标,即审查不通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条件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据此,本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核算报价,严禁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后在供货过程中贴牌、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3.严禁围标、串标、陪标、恶性竞标。严禁投标人报价中存在规律性下浮、百分比阶梯式下浮、明显不平衡报价和虚假报价。4.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包含商品到达采购方并能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虚假相应,或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使用的,可作为无效处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并报财政部门拉黑惩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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