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 

 项目编号:6202412018017123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国亮  18116840061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1 12:35  -  2024-12-04 20:00 

 采购单位: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企业营业执照 

 供应商基本要求: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安装施工团队,按要求场地设计制作安装售后服务。上传营业执照,上传报价单,上传设计图纸。不得恶意报价,中标后不履约影响本单位工作开展,将受到出发追究法律责任。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广告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广告服务; 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设计类型:宣传栏;使用材料:PVC;采购需求:锦福社区里面“五社联动”打造pvc造型安装;

次要参数要求:
1次 5285.00 -
 
 买家留言:- 

 附件: 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广告制作报价单(2).xlsx
 

 响应附件要求: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安装施工团队,按要求场地设计制作安装售后服务。上传营业执照,上传报价单,上传设计图纸。不得恶意报价,中标后不履约影响本单位工作开展,将受到出发追究法律责任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精河县精河镇人民政府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报价须知 必须在经营范围内,有安装施工团队,按要求场地设计制作安装售后服务。上传营业执照,上传报价单,上传设计图纸。不得恶意报价,中标后不履约影响本单位工作开展,将受到出发追究法律责任。
配送时效 商家在竞价成功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
售后服务 商家需要对所售商品提供2小时相应、24小时解决问题的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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