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关于昌吉市采购灯笼/福字的项目 

 项目编号:6202412036386026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党海治 /柴清新  18699460676/1760994493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2-03 11:09  -  2024-12-06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市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灯笼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灯笼; 灯笼:送货上门,按照中标时间按时送货。;采购人需求描述:具体详细见采购需求附件信息;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22120.00 送货上门
按时供货
自负运管费
 
 买家留言:1货物清单详看采购需求附件,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要求。 2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的强制性标准(GB/T),如质量不合格,出现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 3字数所限,请认真阅读采购需要附件。 

 附件: 2024年节庆用品.xls
 

 响应附件要求:详见附件清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世纪大道100号昌吉市XX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服务 8、验收合格后一次送货,一次结算。 9、在质保期内拒绝提供服务的,采购方会按照要求上报财政部门或者投诉,在同类招标中拒绝使用其产品。 10、采购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部分全部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供方承担相应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负责赔偿采购方一切损失。 11、合同争议的解决 (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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