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华市第二医院安宁疗护101、106、浴室修缮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华市第二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拟就金华市第二医院安宁疗护101、106、浴室修缮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招标控制价9.64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范围:金华市第二医院安宁疗护101、106、浴室修缮项目(第二次重新招标)具体以招标控制价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第二医院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3.2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4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5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或处罚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处罚不累加);

3.6 开标日前一年内(以通报文件日期为准),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因项目施工被金华市政府或浙江省政府通报批评累计2(含)次以上(同一事项的批评不累加);

3.7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在金华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失信一类“黑名单”内;

3.8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3.63.7这五条要求的承诺书;

3.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出具在本单位连续3个月(2024810)或更新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62024122317 00 联系代理公司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复制件加盖公章,300/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B类证书。

4.2联系人:邵女士;联系电话:15888998808;电子邮箱:80123004@qq.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122409 30 地点为金华市宾虹西路251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金华市第二医院

代理机构: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

办公地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516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277657

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15888998808

真:/

邮政编码:/

真:0579-82358702

邮政编码:32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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