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温州市级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温政办〔2015〕29号)等规定组织和实施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委托,就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基本存款账户开立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银行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

二、招标项目名称:基本存款账户开立

三、项目编号:WZLCZB(L)-2025-01002

招标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基本户通过招标形式确定1家银行为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五、合格投标银行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符合以下条件:

1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最新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2、每家银行只允许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主体为温州市级分行的下级机构的,则必须取得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参与投标的主体为温州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则必须获得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出具的唯一授权;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1月02日20250110止(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休息日除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获取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获取招标文件价:人民币0元整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请下载打印填写,加盖公章见附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人民银行最新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4、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温州分行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需)(格式自拟,在唯一授权中体现项目名称、编号和唯一授权等相关信息)

5、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温州管理部出具的唯一授权(如需)(格式自拟,在唯一授权中体现项目名称、编号和唯一授权等相关信息)

6、供应商简介。

注:本次报名所提交书面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11009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3、开标时间:202501100930

4、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招标人: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7-86996659

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勤民路鹿城壹号18幢803室

联系人:郑永强

电话:0577-8988732213757727199

传真:0577-89887255

温州湾新区(高新区、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党群工作部)

温州历程招标有限公司

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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