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乐清滨江新城建设项目(一期)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引入合作人的咨询服务(实施方案、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乐清滨江新城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062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为【185524】万元

服务期要求:本次服务期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完成所有招投标工作提交项目咨询成果文件且资料移交备案

2.2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咨询服务招标范围主要为乐清滨江新城建设项目(一期)合作开发项目咨询服务的实施方案编制、招标代理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招标项目相适宜的能力和经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2025172025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址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旭阳路6688号总部经济园6幢1901室

2)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将所需资料扫描后发送至[978205631@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414:30,地点为乐清市城东街道总部经济园317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的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技术大纲部分10分,资信部分20投标报价部分70分),商务标采用基准值合成法

8.联系方式

人:乐清市融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人:徐先生

电话:0577-2777701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总部经济园61901

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15988783447


附件信息: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