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营口港引航站

项目名称:2025年营口港引航站营口港区(辽河)租赁引航交通船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营口港区(辽河)引航区域内,由引航员负责引领进出港的中外籍船舶,至少提供1艘主机功率不低于700KW的引航艇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5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6日先后进行了2次公开招标,均采用了最低价法中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废标后,再次招标,投标供应商仍只有一家,再次废标。根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第3条第二项第一款规定,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不存在限制性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招标过程未受到质疑。现申请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轮驳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辽东湾新区

三、公示期限

2025-02-18 2025-02-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李青、宋春森、李德鹏、魏亚杰、吕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孟女士

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

联系电话:0417-626830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吉哲

联系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联系电话:0417-283851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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