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2025]14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镇村两级及其下属国有企业招标代理咨询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封闭式)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投标折扣率最高限价 | 50% | 90% |
2 | 招标文件P7报价要求 | ▲供应商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附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必须等于或者小于50%,超过以上折扣的作无效标处理。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 ▲供应商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附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必须等于或者小于90%,超过以上折扣的作无效标处理。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
3 | 招标文件P6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3、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必须等于或者小于50%,超过以上折扣的作无效标处理,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折扣率最多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一位,即**.*%) | 3、供应商的报价折扣率必须等于或者小于90%,超过以上折扣的作无效标处理,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折扣率最多保留百分比小数点后一位,即**.*%) |
4 | 招标文件P24服务清单及要求关于二、服务内容 | 平水镇范围内镇(村)委托的a、标底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b、标底审核工作,各工程的标底、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包括标底编制时材料价格的市场询价)、中标单位商务标的复核及审定、标底中发现漏项缺项等差错的复核、招投标资料整理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和变更联系单的造价费用复核等) | 平水镇范围内镇(村)及其下属国有企业委托的a、标底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b、标底审核工作,各工程的标底、审核、招标文件编制(包括标底编制时材料价格的市场询价)、中标单位商务标的复核及审定、标底中发现漏项缺项等差错的复核、招投标资料整理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和变更联系单的造价费用复核等) |
5 | 招标文件P24服务清单及要求关于三、服务要求 | 本次招标属于入围招标,根据以上定标方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具体业务量由业主单位综合考虑根据服务质量、效率等进行委托,如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效率、发生重大差错、推诿任务项目、对项目 “挑肥拣瘦”等问题,业主有权进行处罚,如累计处罚超过3次(含3次)将排除入围名单,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风险自行考虑。 | 本次招标属于入围招标,根据以上定标方式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单项工程代理编标审标费在3万元(含)以下项目,征集人有权自行分配项目确定服务单位;单项工程代理编标审标费在3万元以上项目,由征集人抽签确定服务单位;遇特殊情况,征集人有权自行另行委托。如服务过程中出现质量、效率、发生重大差错、推诿任务项目、对项目 “挑肥拣瘦”等问题,业主有权进行处罚,如累计处罚超过3次(含3次)将排除入围名单,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风险自行考虑。 |
6 | 招标文件P27▲4、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 1)结算原则: 开展工程结算审核并以单位名义出具成果报告的,最终单只工程结算审核费=按照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附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30万元以上单只工程结算审核费用超过9.9万元的,按9.9万元计付,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付;项目送审价格在30万元以下的(包括30万),每只项目按1000元计;核增、减追加费: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工程结算审核收费标准收取,上报结算与审定结算的差距超过5%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施工单位全额支付,核增部分审核费全部由施工单位支付。 | 删除此项要求 |
7 | 招标文件P27▲4、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 4.1招标代理:按附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 | 4.1招标代理:按附表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0.56×中标折扣率。 |
8 | 招标文件P28▲4、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 4.2.1、标底编制费:按附表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 | 4.2.1、标底编制费:按附表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0.65×中标折扣率。 |
9 | 招标文件P28▲4、结算原则及付款方式 | 4.2.2、标底审核费:按附表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 | 4.2.2、标底审核费:按附表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0.4×中标折扣率。 |
10 | 招标文件P39七、具体评标标准序号3业绩 | 1、202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中标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的政府投资招标代理项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0年1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中标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预算金额在1000万(含)以上政府投资的标底编制或审核项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合同及标底报价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工程或采购类招标代理项目的,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标底编制或审核项目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合同及标底报价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同一单位仅计算一次。 |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 称: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柯桥区平水大道平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许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柯桥区平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柯桥区平水大道平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5-85768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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