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YZB-2025-01
项目名称: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升级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63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图型工作站52台,移动图型工作站10台,图文显示器6台,监控摄像头50个,视频制作器材(包括相机镜头2套、无人机套装1套、无线麦克1个,摄像云台1套),升级配件(SSD硬盘21个,内存条21个),维修工具1批#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6日至 2025年03月04日, 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2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职中路
联系方式: 赫贵清 0313-7395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4号楼608、609、619、620室
联系方式: 李海环 0313-407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海环
电 话: 0313-4079051
项目编号: HYZB-2025-01
项目名称: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实训室升级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63000.00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图型工作站52台,移动图型工作站10台,图文显示器6台,监控摄像头50个,视频制作器材(包括相机镜头2套、无人机套装1套、无线麦克1个,摄像云台1套),升级配件(SSD硬盘21个,内存条21个),维修工具1批#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26日至 2025年03月04日, 9:00-12:00-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3月19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由中标人支付。 (3)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货物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价格20%的扣除优惠(提供的货物全部为小微企业制造且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7)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软件;具体操作如下: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市场主体登录后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后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交易文件下载”,找到对应项目获取交易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按照上述方式获取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 (8)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10)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阳原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 阳原县西城镇职中路
联系方式: 赫贵清 0313-7395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张家口华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五金机电城4号楼608、609、619、620室
联系方式: 李海环 0313-4079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海环
电 话: 0313-407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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