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州艺术剧院1批复印纸竞价单 

 项目编号:6202503131843765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彩凤  16609943961 

 报价起止时间:2025-03-13 17:45  -  2025-03-18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艺术剧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打印/复印纸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打印/复印纸; 佳印:70克;雅文:75克;天章:70克;采购人需求描述:佳印UPM(绿色包装)打印/复印纸,重量不得小于70克,雅文打印/复印纸,重量不得小于75克,天章打印/复印纸重量不得小于70克,包装规格:500张/包,A4每箱8包,A3每箱4包;静电要求:符合纸张防静电国家标准;;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8000.00 -
 
 买家留言:响应附件要件:采购需求以报价单为主,不得私自更改品牌,规格型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上传一次性报价单需加盖公章(盖章清淅,负责人签字)
2、报价需包含运费、税费、安装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
3、需上传经营资质、品牌授权书
4、有任何质量问题无条件退货,退货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6、付款条件:配送到位,验收合格,供应商提供合法税务发票,我方按流程付款
 

 附件: 昌吉州艺术剧院打印纸需求报价单.doc
 

 响应附件要求:采购需求以报价单为主,不得私自更改品牌,规格型号,否则视为报价无效。
1、上传一次性报价单需加盖公章(盖章清淅);
2、需上传经营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建国路办事处 南公园西路129号昌吉州艺术剧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复印纸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中及交货时提供相关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或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交货、验收、付款要求及履约责任。 (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门。 (2)供货期:竞价成功后,7日内送达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乙方提供出库单、发票给予甲方,甲方一次性支付货款。 (4)采购服务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货物; (5)履约责任: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交货、按照规定的品牌交付、按时付款,若违约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如出现纸张质量问题(如产生静电、卡纸、渲染等现象),乙方无条件更换货物。 (7)参标单位必须是新疆政采云电子卖场注册企业。 二、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且提供产品检测报告。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品牌提供样品。 5、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6、报价方必须认真审核所有商务及清单要求,如明知不能满足买家要求还进行报价的视为恶意竞价行为,我方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权益维护》进行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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