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阜新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欢迎各位供应商积极参与,对采购需求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
1.项目名称:阜新市公安局保安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230.01元/人/天。
3.项目内容:阜新市公安局因执行看护任务,需要有看护工作经验的保安公司,为市公安局提供看护服务,保安公司派遣保安员按采购人要求对看护对象进行看护。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
5.框架协议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6.框架协议征集人:阜新市公安局。
7.框架协议采购人:阜新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二、采购需求调查
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采购单位根据各潜在供应商的反馈情况确定采购需求,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三、其它补充事宜
1.需求调查征集期限:2025年03月19日至2025年03月26日
2.征集反馈方式:
供应商于需求调查征集期限内将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方案建议,供应商按照附件要求仔细填写《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加盖公章后,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panqiang09@163.com。
3.公告媒介:
本次项目需求调研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5号
征求意见联系人:潘先生
征求意见联系方式:14741459158
电子邮箱:panqiang09@163.com
附件1:服务需求
附件2:采购项目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