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ZYC-HL-2025-003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纪念馆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510371.33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对修建后的面积约800平米的长城抗战纪念馆和约300平米的昌宛怀县旧址纪念馆,分别进行布展,包括文字、图片、刊物、实物等的收集、设计、制作、陈列等。#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8日至 2025年04月14日, 08:30-12:00-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依据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张财函字[2024]61号》,为推动信用融资“政采贷”落实落地,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怀来县瑞云观乡人民政府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大山口村
联系方式: 王雪 0313-686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泽宇创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雅园第23幢1单元17层1708号房(一室)
联系方式: 米剑宝 0316-520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米剑宝
电 话: 0316-5200608
项目编号: ZZYC-HL-2025-003
项目名称: 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京怀段长城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纪念馆布展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2510371.33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对修建后的面积约800平米的长城抗战纪念馆和约300平米的昌宛怀县旧址纪念馆,分别进行布展,包括文字、图片、刊物、实物等的收集、设计、制作、陈列等。#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08日至 2025年04月14日, 08:30-12:00-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4月30日09点00分
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依据张家口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张财函字[2024]61号》,为推动信用融资“政采贷”落实落地,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8.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怀来县瑞云观乡人民政府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瑞云观乡大山口村
联系方式: 王雪 0313-6866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泽宇创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地 址: 廊坊市广阳区华夏幸福城雅园第23幢1单元17层1708号房(一室)
联系方式: 米剑宝 0316-5200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米剑宝
电 话: 0316-5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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