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编号:6202504098559360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洁 18099000611
报价起止时间:2025-04-14 13:13 - 2025-04-17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公司营业执照)。
(二)报价单(根据采购人设备清单模板固定格式填写及排版)。
(三)供货/施工/服务方案
1.货物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运输条件、安装时间、投标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说明。
2.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四)售后、质保承诺函。
(五)相关业绩展示及软件功能PPT介绍。
(六)项目相关软件公司授权函
(七)表决终端平板电脑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以上响应附件要求的资料必须按照响应要求进行编写,加盖公章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格式上传至政采云报价指定位置。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交换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交换机;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交换机:企业级交换机,二层网络汇聚;1台
1900.00
-
通讯设备(路由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3G/4G无线路由器;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无线信号路由器:2.4G+5G/待机200台;2台
9600.00
-
会议表决平板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平板电脑/MID;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平板参数:10.6英寸*6GB/128GB/定制系统;48台
134400.00
-
UPS电源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UPS电源;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不间断电源:UPS/10KVA/9000W/待机3小时;1套
28000.00
-
软件后台服务器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服务器/Server;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国产服务器:16G/1TB/双千兆网卡;1台
7000.00
-
会议投票表决系统应用软件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应用软件;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会议投票表决系统:对原有软件进行升级更新,并适配国产化电脑及国产化操作系统。 (1)会议管理功能 (2)会后查询功能 (3)会议结束自动生成会议简报 (4)具备节能省电功能 (5)有终端监控功能 (6)预置宪法宣誓仪式功能 (7)智能管理系统通信连接 (8)系统设置功能,可以自定义系统图标和界面颜色及其它配置,内置系统操作手册。;1套
85000.00
-
买家留言:硬件具体参数要求,参考附件报价清单。
附件: 附件2: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需求(4.8).docx
附件1: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清单(4.8).xlsx
响应附件要求:(一)营业执照:投标人需具备符合会议系统建设相关的合法经营资格。
(二)相关业绩展示:投标人需提供以往同类项目展示介绍(PPT形式)。
(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原有表决软件相关企业产品使用授权书
(五)供货/施工/服务方案
1.货物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运输条件、安装时间、投标货物质量标准及验收方式说明。
2.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六)售后、质保承诺函
(七)表决终端平板电脑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具体采购需求详细参数参考 附件2。
具体报价按照 附件1 固定格式填写,盖章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昌吉市宁边西路劳动保障大厦506室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昌吉州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系统升级改造
(一)投标人报价费用包含所有货物本身购置费用,备品备件、配件费用,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安装调试、培训、修理、调换、退货、送检等所需费用、质保、维保及各种税金税费等完成项目实施的所有费用。 (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响应货物的品牌与型号,不得变更、涂改采购人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响应采购人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和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标条件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据此,本项目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核算报价,严禁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后在供货过程中贴牌、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严禁投标人报价中存在规律性下浮、百分比阶梯式下浮、明显不平衡报价和虚假报价。 (四)为保证供货质量,投标人须在招标结果确认前的7个自然日内携带满足参数要求的核心样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报告日期应在本项目挂网公告日期之前)至采购单位。如所供样品(不接受二次提供)与采购人采购文件技术参数不一致或不合格的视为虚假应标,审查不通过可向采购中心申请依次顺延候选人。 (五)对于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虚假响应、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使用的中标人,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