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2025年度全州车管部门机动车业务耗材 

 项目编号:6202504182902691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办  09945303105 

 报价起止时间:2025-04-18 12:38  -  2025-04-23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2025年度全州车管部门机动车业务耗材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交通管理设备; 2025年度全州车管部门机动车业务耗材: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497600.00 -
 
 买家留言:请竞价人必须认真审核询价文件所有商务要求及参数要求。满足实质性资格证明响应文件,如明知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进行恶意竞争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权益维护及纠纷处理规则》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罚。 

 附件: 2025年全州车管部门业务耗材采购.pdf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附件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盖鲜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送货备注: 以竞价文件为准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备品备件 针对此项目须提供质保期内及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的承诺书。承诺书包含以下内容: 1.备品备件产品质量保证,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 2.备品备件明细清单,数量应达到采购数量的2%。 3.备品备件供货时效: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提供备品备件3日(日历日)内完成供货,且均为原厂正品,符合采购文件参数要求 4.备品备件送货方式,装卸人员数量等。
售后服务要求 1.所供产品存在掉皮、破损、尺寸不符、易脱落等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在2小时内售后响应,24小时内完成调换,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3日(日历日)内完成调换,不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 提供质保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限。 2.质保期内,如采购人发现有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货物,中标人应立即免费更换,确保满足合同约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日内(日历日)没有响应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退还相应货款。 3.质保期外,如采购人发现有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应在5日内(日历日)完成调换,需更换残次品所产生的运输、人工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售后服务流程,中标人安排专门售后人员定期回访,质保期内每月对产品使用情况进行回访,质保期外至少每季度进行回访,及时掌握货物质量和使用情况,明确服务流程。 不能按时提供备品备件调换的,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退还货款。
货物包装
发运及运输
1.包装要求:一副2袋、每袋4颗,包装箱外观完好无损,且附有包含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的标签,以便收货清点和储存。 2.明确运输工具,且做好防水、防潮、防火、防腐蚀等措施。 3.按采购人需求配送货物,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搬运放置到指定地点。 4.中标人安排送装人员不少于3人。 5.配送计划,合同签订后10日(日历日)内配送不低于40000副,合同签订后20日(日历日)内配送不低于40000副(或剩余数量货物)。如不能按计划完成配送,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备选供应商进行递补完成项目采购。
安装验收 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随机开箱验收,将进行不低于当次供应量5%的抽检。如有运输损坏、生产残次品等影响使用的,中标人人应在3日(日历日)内完成换新。抽检过程中发现质量不达标、不符合招标技术参数的产品数量达到采购数量的2‰,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备选供应商进行递补完成项目采购。
违约责任 (1)采购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方向中标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10%违约金。 (2)中标方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日内不能交货的,采购方可解除本合同。中标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方解除合同的,中标方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中标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3)中标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中标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方逾期交货处理。中标方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