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4217829204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鹏辉  18139375959 

 报价起止时间:2025-04-21 17:32  -  2025-04-24 20:00 

 采购单位: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运维设备:南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包含1套挥发性有机物101种PAMS监测设备。南区三水厂和东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各包含1套常规空气六参数和1套挥发性有机物57种PAMS监测设备;运维要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站点设备运行维护工作;运维时间:南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期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南区三水厂和东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运维服务期2025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1150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1.投标人须按照询价文件和合同有关要求,至少配备2名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该技术人员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与质控技术培训合格证及近六个月在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从事本项目运行维护工作。
2.投标人保证满足环保局自动站故障的响应时间要求,当自动站出现故障,2小时内赶赴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恢复正常运行。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奎屯市 北京路街道 喀什东路17号开发区管委会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金额的30%。合同到期,对运维台账、仪器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60个工作日支付总金额70%。
响应时限 处理突发情况响应时间为2小时
责任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为南区一水厂、南区三水厂和东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提供运维服务。运维设备包括:南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包含1套挥发性有机物101种PAMS监测设备。南区三水厂和东区一水厂空气自动站各包含1套常规空气六参数和1套挥发性有机物57种PAMS监测设备。 2.乙方提供含人工服务、数据审核服务、耗材、标气、载气等供应服务。 3.乙方运维费包含运维期间站点电费及网费等所有费用。 4.乙方按照《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连续自动监测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规范要求,做好站点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公正及保密要求 运维服务团队依法依规开展空气自动站监测设备运维服务工作,保守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