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公示

根据有关要求,现将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专家论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一、公示采购内容:

实验室试剂耗材(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进口产品清单明细)

二、申请原因、理由

1.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设备为进口设备,进口仪器设备对使用耗材的匹配性要求较高,所需试剂产品需要专机专用。

2.因原实验仪器为进口仪器,与其配套的试剂耗材需具有一致性,且仪器配件不可替代,需要使用原厂配置耗材。

3.全部实验试剂,国产产品达不到实验检测要求,需要购买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分离的效果好,实验结果准确。采购耗材主要应用于检测中心的日常检测,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实现高效检测率,提高检测速度。

三、相关情况说明

以上公示采购项目均已通过行业专家论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联系人:王延军     联系电话:0417-6657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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