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DL-2025-602
项目名称: 沽源县西辛营乡架豆分拣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10832.00
最高限价: 1910832
采购需求: 沽源县西辛营乡架豆分拣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7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至 2025年05月07日,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100% 收取。(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⑻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⑽质疑渠道: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绿茵,联系电话:0313-3081512;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刘鸿儒 ,联系电话:0313-5720019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 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
联系方式: 刘鸿儒 0313-572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016号万达广场A2地块8幢1907室-1909室
联系方式: 吴绿茵 0313-308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绿茵
电 话: 0313-3081512
项目编号: GZDL-2025-602
项目名称: 沽源县西辛营乡架豆分拣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10832.00
最高限价: 1910832
采购需求: 沽源县西辛营乡架豆分拣中心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7月底前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至 2025年05月07日, 9:00-12:00-12: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08点30分
地点: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沽源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 100% 收取。(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本项目包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4)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不执行。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⑹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响应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供应商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参与开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供应商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响应文件加密。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⑻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⑼本项目支持使用“政采贷”,即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⑽质疑渠道: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吴绿茵,联系电话:0313-3081512;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刘鸿儒 ,联系电话:0313-5720019投诉渠道:沽源县财政局采购办,通讯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桥西路393号,电话:0313-582801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沽源县西辛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 张家口市沽源县西辛营乡
联系方式: 刘鸿儒 0313-5720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华盛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016号万达广场A2地块8幢1907室-1909室
联系方式: 吴绿茵 0313-3081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绿茵
电 话: 0313-308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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