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精河县滨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设备) 

 项目编号:6202505124094041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志新  0909-7700771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12 21:46  -  2025-05-15 20:00 

 采购单位:精河县民政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设备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水池相关; 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设备: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1批 259366.00 -
 
 买家留言:请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商务要求。 

 附件: 精河县滨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需求.xlsx
 

 响应附件要求:营业执照、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现场勘察单、承诺函、报价清单(含图样、参数)。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精河县 精河镇 和平西路14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设备 1.本次采购面向中小企业,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报价。2.报价人需并进行现场勘察,详细了解采购需求,并提供货物图样、参数等信息,确认符合采购需求后取得现场勘察单参与竞价。 3.所有上传附件必须为PDF格式,并加盖公章(红色印记)。4.报价人的报价包含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等验收合格前各项费用。5.报价人须保证成交9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采购单位另有要求的除外),须承诺质保期内接到质保通知24小时内到场展开质保工作。6.报价人务必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商务要求,所上传的响应附件不齐全的、未按照采购需求规格报价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价从而影响设备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均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