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喀什市阿瓦提乡中心小学采购电子屏及会议设备
项目编号:6202505197813610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邓维 15569580704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19 20:23 - 2025-05-22 20:00
采购单位:喀什市阿瓦提乡小学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电子屏幕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电子屏及会议设备:详见附件清单;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1张
36600.00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1、请商家详看清单参数报价,并且按照要求上传报价清单(上传清单包含:投标的品牌、型号、参数、规格、单价、总价),分项报价必须与总价相符,否则判定为无效投标,不得整体打包报价。
(请按照要求上传附件清单,如未上传报价清单,本单位将不予审核报价(判定为不符合要求),预成交商家将自动顺延至下一报价商家)
2、需上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上传该品牌在喀什市本地官方售后网点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详细的分项明细报价表,表内注明品牌、型号、厂家名称、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需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根据所投产品按实际详细填写,不允许复制采购方参数及虚假响应参数,并提供检测报告为佐证,不提供或者存在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阿瓦提乡 喀什阿瓦提乡七村3组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1、本次采购的所有设备保修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在保修期内,供货方需提供免费的设备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更换(因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人工维修费用等。保修期届满前一个月,供货方应免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并向采购方提供设备状况报告及后续维护建议。 2、需上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上传该品牌在喀什市本地官方售后网点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详细的分项明细报价表,表内注明品牌、型号、厂家名称、产地,数量,单位,单价,总价;需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根据所投产品按实际详细填写,不允许复制采购方参数及虚假响应参数,并提供检测报告为佐证,不提供或者存在负偏离视为无效响应。 4、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 5、所有设备、配件、耗材必须全新、原厂原包装、未经使用的原装正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所需资料,未上传、材料不全或功能要求不达标,做无效报价处理;在满足商务及技术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 设备安装: 供货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进度安排设备安装工作,确保设备在要求时间内安装至指定地点。 安装过程需严格遵循相关安全规范与技术标准,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与丰富经验,采购方有权对安装过程进行监督与检查。 供货方负责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全部工具、材料及辅助设备,并承担因安装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吊装费等)。 旧设备拆除与安装: 若指定地点存在旧设备需要拆除,供货方应在新设备安装前完成拆除工作,并将旧设备放置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妥善存放(备用,替换其他设备)。拆除过程中,供货方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及其他设施造成损坏,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7、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即使超出保修期,供货方仍应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咨询、远程指导、现场故障排查等,并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有偿的设备维护、升级及零部件更换服务,相关费用应按照市场合理价格收取并提前告知采购方。 8、供货方应定期对采购方的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日常维护要点、常见故障处理等,确保采购方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与维护设备,培训次数不少于 4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2小时。 9、供货方应按照采购方要求安装内置电脑中的软件。
投标要求
商家不得虚假投标,若发生此类虚假投标等情况,本单位将进行投诉,并移交至政府采购办进行处理。
售后服务
为保证我校售后要求,需要供应商在本地有实体售后服务点,方便受损商品在保质期内及时更换维修。